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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08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责任单位:经贸委

  2、对我市列入省重点监控的16家(含列入全国千家节能活动的4家)工业企业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规范检测工作。督促企业必须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配齐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档案,指导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督促企业按规定送检。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举办专家讲座,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质监局

  (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管理。

  1、充分利用现有手段,在道路运输管理的各环节增加对企业节能降耗的扶持措施;在交通运输各项开业审批中增加对节能的要求并作为刚性指标;建立并实施重点耗能设备准入与退出制度,在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基础上加大对在用运输装备的抽查检测力度,达不到安全和超能耗指标的坚决退出。结合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科技支撑、政府管理等,提出贵阳市道路旅客运输节能降耗的目标。

  责任单位:交通局

  2、鼓励发展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实施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合理调整客运运力分布;通过规费征收政策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新型运力,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实施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制度;完善道路运力审批制度;建立完善交通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交通局

  3、鼓励大型运输企业开展道路运输新能源生物柴油应用技术研究和道路运输行业应对燃油市场价格波动对策研究。

  责任单位:交通局

  4、开展交通行业节能培训和教育工作,尤其对驾驶员进行节能技术培训,并在营业性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中增加节能驾驶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交通局

  5、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通过优化线路、增设站点、优质服务等措施。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出行比重。加快中心城区出租汽车GPS智能调系统的建设,有效减少出租车空驶率。继续实施国有公交车“油改气”工程。2008年新增使用清洁燃料公交车430辆。积极探索发动机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责任单位:城管局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违法交易活动。一是加强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监管,严禁报废汽车整车流入市场;二是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对贵阳市凤凰村和金阳两个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经查实属报废汽车的,严格按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公安局、供销社

  (五)加强建筑节能管理。

  严格建筑节能审查,凡按规定应实施建筑节能的项目而未实施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积极主动协调建设单位申报1-2个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组织省、市专家对示范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加强对示范项目的监督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法规,争取2008年内制定并出台适合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从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入手,逐步对全市各行业办公用房和大型公共建设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进而推广到其他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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