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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8〕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着力消除水源污染隐患,饮用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调动广大干群保护水源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为让盐城人民喝上干净水、用上放心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大丰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经贸委
  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盐城市交通局
  盐城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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