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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筑府发〔2008〕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市、县和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2007年全省的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清镇市人民政府等12家先进单位和汤辉等4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取,为我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7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等奖:

  清镇市人民政府 乌当区人民政府 息烽县人民政府

  修文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小河区人民政府 白云区人民政府 开阳县人民政府

  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等奖:

  市政府办公厅 花溪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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