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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8〕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就委员会的机构、工作制度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东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

  主 任:邓志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均耀(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小宏(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委 员:叶泽驹(市委宣传部)

      黄锡明(市中级法院)

      罗暖培(市监察局)

      符基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刘启宇(市发展和改革局)

      梁经昌(市经贸局)

      王旭辉(市教育局)

      吴美良(市科技局)

      郑锦堂(市民政局)

      孔庆威(市司法局)

      李长福(市财政局)

      刘 杰(市国土资源局)

      韩金田(市建设局)

      黄桥旺(市城建规划局)

      萧细流(市城市管理局)

      梁国胜(市交通局)

      李小帆(市农业局)

      周伟森(市外经贸局)

      陈志满(市文广新局)

      简润棠(市卫生局)

      陈汉驰(市劳动局)

      郭荣新(市社保局)

      余建民(市旅游局)

      张海廷(东莞日报社)

      郑远龙(东莞广播电视台)

      余小莉(市府法制局)

      刘俊廷(市人防办)

      张广英(市松山湖管委会)

      林甘棠(市虎门港管委会)

      陈 玺(市工商局)

      陈桂雄(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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