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环境安全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8年环境安全月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东莞市2008年环境安全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环境保障,继续深入排查我市各类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及环境安全问题,保障我市环境安全,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政府决定,在今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开展我市第三届“环境安全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形势的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日益增长的要求,增强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通过开展环境安全月活动,以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消除环境隐患,建立保障环境安全的长效机制,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和谐社会。
二、活动主题
2008年“环境安全月”活动主题:“全面消除隐患,构建生态东莞”。
三、活动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1. 检查重点:
(1)突出饮用水源安全检查:东江主干流及南、北支流沿线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的污染企业。
(2)突出水库水质安全检查:松木山水库、同沙水库、水濂山水库、五点梅水库、横岗水库、契爷石水库、雁田水库、虾公岩水库、金鸡嘴水库及黄牛埔水库等十大水库周围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饮用水源水库周围的污染企业。
(3)突出居民居住集中区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是镇街中心区、商住混合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化工仓储及设有锅炉等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