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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救灾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救灾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08〕4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救灾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有关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五日

关于开展救灾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有关工作的意见

  今年1月以来,我市出现了罕见的低温、雪凝天气,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严重的凝冻灾害。在我市“抗凝冻,保民生”的危难时刻,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伸出援助之手,纷纷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帮助我市抗灾救灾工作。中央、省、市各级各部门拨付了大量的资金,用于抗灾救灾工作。为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和物资,确保重点地区集中使用,让最困难群众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帮助,现就做好我市救灾资金审计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救灾资金审计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及使用非常重视,提出了严格要求。2月4日,省委常委会在研究部署我省抗灾救灾工作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监督好救灾资金的使用,争取发挥最大的效益,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专款专物的行为,必须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2月6日,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要求,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要对救灾资金进行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市委、市政府对救灾资金管理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周在2月13日市长办公会和2月14日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分别提出要求,要加大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察力度,确保救灾资金不被挪用、不被乱用,不浪费一分钱。

  救灾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是关系到社会稳定,民心安定的大事,是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事。加强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既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督促我市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管好用好各类救灾资金、物资,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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