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单位 | 工作任务和职责 |
1 | 市经贸委 | 指导各县、区经贸委加强肉制品质量管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
2 | 市教育局 | 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宣传阵地,通过公益广告、维权宣讲、媒体报道、教育简报、咨询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守法意识与维权意识,引导科学、理性、健康消费,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贯彻落实教育收费的重点监控制度,加大查纠力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严把采购、加工、消费等环节的卫生关,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等餐饮场所的监管,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切实保证学生的食品、饮水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发现紧急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程度,增强对假冒知识产权产品的防范意识,主动抵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品的销售。广泛动员、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积极参与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
3 | 市公安局 | 加强公共场所、娱乐行业治安管理,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快速应对突发消费安全事件,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认真受理、查办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等涉嫌犯罪案件,及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
4 | 市财政局 | 落实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 |
5 | 市建设局 | 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放心消费”工作,加强商品房建筑施工主体准入及质量监管,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施工过程和分户验收的监督。做好建筑装修装饰“放心消费”工作,广泛宣传绿色装修设计理念,倡导绿色装修消费,引导建筑装修企业、广大消费者购买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具有正规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施工,督促装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不达标工程,不得交付。引导行业内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营造安全放心的购房消费环境。 |
6 | 市交通局 | 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机动车维修行业信誉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信息资源的征集、整合、处理、评价和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验,做好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问题的查处和服务质量纠纷的调解工作。 |
7 | 市农业局 |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打造农产品品牌。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强“三品”监管力度;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开展连云港市名牌农产品评定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月检月报制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以及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组,制定应急工作方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快速、准确、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有关农资质量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方面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
8 | 市文化局 | 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审批、审核、备案设立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优化市场主体,调整市场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依法监管文化市场,重点查处音像市场经营盗版及涉黄制品、演出市场格调低下色情淫秽表演及假唱行为、网吧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及提供违法内容、文物艺术品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打击娱乐场所社会丑恶现象,改善文化市场放心消费环境和行业整体形象。加强行业监督,发挥文化市场各类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依法维权,组织指导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参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达标评选工作。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社会监控网络和情报员队伍,开通使用“12318 ”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发挥“连云港文化市场信息网”、“连云港文化市场稽查管理网”等网络平台作用,对市场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研究制定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达标评选工作。 |
9 | 市卫生局 | 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加强餐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宣贯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科学知识。 研究制定餐饮行业和医疗卫生行业“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标准。 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卫生和医疗纠纷方面的申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卫生和医疗消费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10 | 市环保局 |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查处产生污染扰民的工商经营户;加强噪声源的监督管理,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加大对原材料产地和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充分发挥12369申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环境污染扰民等方面的申诉、举报,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规定,保护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
11 | 市广电局 | 指导相关媒体积极做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密切关注各职能部门创建工作,及时报道反映创建工作成果,扩大创建活动社会影响力。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开展深度报道,对企业信用缺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曝光,指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组织指导相关媒体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使医疗、药品、食品等涉及群众消费的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违法率明显下降,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
12 | 连云港工商局 | 严格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加强证照管理;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消费者创造公平的交易条件。进行市场规范管理,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广告监督管理,防止经营者利用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商标监督管理,制止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欺骗消费者行为。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曝光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高企业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纠纷、参与社会监督的作用,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宣传国家加强市场和工商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
13 | 市新闻出版局 | 加强优秀出版物的市场供应。引导出版单位多出精品出版物,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文化需求。加强出版物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版物的质量问题,对各类出版物的质量进行检测、监督和管理。加强出版物发行和印刷复制市场管理、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清除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加强对盗版音像制品、盗版图书、盗版软件、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领导出版物发行和印制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创建达标评选工作。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连云港出版物市场的监督。 |
14 |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围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进产品质量监管方式,大力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从源头把好产品准入关。加大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发挥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引导消费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产品制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企业产品质量诚信意识。加大扶优扶强力度,积极组织推荐全市产品质量稳定、诚信经营、信誉度高的企业,申报名牌、免检、质量信用产品和质量诚信企业,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通过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制配场所、医院等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最直接的重要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守信自律、诚信计量,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消费的计量环境。充分发挥12365 产品质量投诉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15 | 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管局 | 负责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安全过程的监督,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在食品放心消费创建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并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建设、力争2008年底前全市标准化农家店达到10000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2008年在全市率先建成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力争通过3-5年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核管理和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药品方面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16 | 市旅游局 |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规范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倡导诚信经营。指导旅游行业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和评选工作,研究制定旅游业“放心消费”创建达标标准。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做好旅游行业企业服务质量的查处和服务质量纠纷的调解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
17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建立健全渔业标准体系、生产技术推广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评价体系、法律保障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推行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创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优质水产品。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程,依法加强优质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实施渔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推荐认证工作;加强水产养殖中渔用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做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故)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水产加工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和评选工作,研究制定水产加工业“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标准。 |
18 | 市物价局 |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制止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拓展价格举报工作平台,畅通“12358 ”价格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在商场、大型超市等主要消费场所设立“12358“投诉联络点,现场受理价格投诉,调解简易价格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行明码标价,进一步扩大价费公示的覆盖面,提高明码标价的规范化程度,并着手在有条件的行业和部门倡导明码实价。积极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加大价格诚信单位建设,强化企业价格诚信的品牌意识,配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主要商业街区开展创建“价格诚信一条街”、“价格诚信经营户”活动。广泛引导企业自律,提升价格诚信品牌。不断完善市场价格监督法律制度。健全市场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价格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使价格工作“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增强服务效果,真正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置服务于社会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19 | 市烟草专卖局 | 监督管理烟草市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烟、非法经营等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净化卷烟市场环境,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组织开展全市性查禁假冒及走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指挥对全市重大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非法卷烟交易市场、集散地的取缔和对制售假窝点的查禁工作。协调相关执法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涉烟犯罪活动。加强《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对广大卷烟零售户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教育群众辨假识假、参与卷烟打假,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有关假冒烟草方面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20 | 市电信局 | 深入贯彻《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电信运营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整体意识。完善电信服务质量日常监督机制,深化“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谁经营、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服务质量责任,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提高电信服务质量。认真开展电信资费套餐清理、规范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等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价格欺诈、消费陷阱等电信服务热点问题,让电信用户明明白白消费。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电信行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行为的督查力度,坚决查处电信运营企业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12300 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热线的作用,畅通电信用户申诉渠道,有效化解电信服务争议和矛盾。指导电信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达标评选工作。研究制定电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达标标准。 |
21 | 市邮政管理局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业服务标准。依法实施快递等邮政业的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管理邮政市场,指导、监督、检查、规范邮政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质量监控体系,保障邮政市场通信安全与信息安全。组织对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认真处理邮政业服务质量投诉、举报,重点解决快件时有丢失、损毁的问题,建立防范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赔付标准,落实赔付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用户利益。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不断提高传递速度,严格按承诺时限完成快件传递,提高快递企业诚信度。认真改善服务,方便群众用邮。严格按照规定的营业时间、开取信箱(筒)时间频次、投递深度、投递频次对外服务,严禁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指导邮政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和达标评选工作,研究制定邮政业“放心消费”创建达标标准。 |
22 | 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加强对进口商品(含食品)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假冒进口商品,指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
23 | 市供销合作总社 | 完善经营网点布局,保障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推进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广现代经营方式,发展生活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商品连锁经营。推动苏果、苏农、苏物联等连锁骨干企业的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实现与为农服务社等零售终端对接,保障农民消费合法权益,方便农民消费。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全市“放心消费”单位的创建活动。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主办的行业协会,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本行业的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倡导诚信经营。围绕加强农村生产、生活资料放心消费,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生产、生活资料配送中心,加强生产、生活资料连锁店和为农服务社建设。 |
24 | 市盐务管理局 | 监督管理盐业市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盐、非法经营非食用盐等各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整顿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净化食盐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
25 |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中心支行 | 加大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海关、工商部门的协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遏制逃套汇、骗购汇、非法外汇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加强外汇违法信息披露工作,震慑违法行为,促进市场各类经济主体自觉遵守外汇管理法规,积极推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逐步将关系消费者权益的涉及到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包括企业和法人代表遵纪守法、违规处罚、奖励评优等行政执法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银行信贷杠杆的调节,强化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信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