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金融业支持连云港市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要全面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优先保证“三农”信贷需求,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县域;通过调整信贷结构,确保农业和农户贷款明显增加,涉农贷款投放比例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明显加大。要在确保粮棉油生产资金需求的同时,重点支持有竞争力的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外向型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贷需求调研,加大对产品特色明显、组织运行顺畅、信用状况良好的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要总结小额信贷成功经验,完善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扶贫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认真落实支持粮油肉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信贷政策措施,密切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和农民生产生活特点,丰富农村消费信贷产品。
  坚持“绿色金融”理念,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和自主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持,切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对“两高一资”行业中产能过剩、淘汰落后工艺项目和企业坚决限制贷款。创新信贷模式,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安排信贷计划、重点支持。
  继续加强县域经济、民营中小企业等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大对扩大内需、增加消费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县域各金融机构要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突出当地经济发展重点,支持县域海洋经济、硅工业、木材加工、棉花产业及其他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特色经济的发展。要拓展担保方式、创新融资载体、优化信贷服务,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要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精细化,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积极开发系列金融产品,推广微小企业信用贷款和小企业联保贷款,并通过合理定价覆盖风险。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根据居民消费转型需要,创新信贷消费品种,扩大居民住房、汽车、旅游、婚嫁、大额消费品等消费贷款总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实现消费与投资协调发展。
  关注民生,推行“普惠性”金融,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要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小额担保贷款的新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推广“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模式。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和规模,扶持失地农民、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动县域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扩大县域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及“诚信树人”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各方沟通和协作,认真签订和履行银校合作协议,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助学贷款业务,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投放力度,为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