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在市国土部门组织、指导下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摸清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及时设置监测点,把地质灾害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责任制,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做好日常监测、防灾、避险等各项工作。各国土资源分局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公布,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处置应急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和移民工作

  国土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有专业资质单位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勘查设计与治理,消除隐患。对那些危险性、危害性中至小的灾害隐患点,属地政府要统一组织实施,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做出防灾避险措施,在汛前作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反压坡脚等工程,减轻隐患点的危险性,缓解灾害点的危害性,并预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市政府和属地政府共同负责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另外,对于有必要进行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有计划地开展移民搬迁。

  (五)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市、镇街两级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要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积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性更强、保障安全更有效。要积极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

  (六)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

  在汛期,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和镇街有针对性地到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及时排查隐患,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督促各地落实防灾措施。

  (七)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在汛期,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大雨及以上天气应设专人24小时值班。得到灾情信息,有关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要求,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责组织防灾救灾、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灾情。

  (八)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加强抢险救灾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属地镇(街)村(社区)及国土资源分局必须立即组织应急调查,必要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

  (九)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和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要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竣工验收时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监管,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安全提供保障。对建在山体边坡的任何建筑物(包括四层以上民房)必须做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或地质灾害评价工作,从源头上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十)进一步加强我市珠江河网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要充分认识地面沉降危害的长期性、严重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我市珠江河网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依法监管地下水和河沙的开采,开展因工程建设造成地面沉降的监控工作。地质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对地面沉降的监测,定期报告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控情况。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各国土资源分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组织1-2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报道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要点,公布地质灾害灾情举报电话,为群众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条件,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热情,为全民防灾、抗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十二)加快推进全市采石场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矿山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监督禁采区采石场履行整治复绿义务,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整治复绿质量和进度;三是对石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排查,并对具有重大灾害隐患的采石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作出防治措施。

  附件:1. 东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览表

  2. 东莞市2008年主要地质灾害点、隐患点防治措施一览表

  附件1:
  东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览表

涉及行政区

名  称

位 置

面 积(k㎡)

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现状

博涌-白沙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博涌、白沙一带

8.21

本区属滨海平原区,地貌形态为残丘和岗地,坡度多大于30º。岩性主要为震旦系石英岩、片麻石英岩,工程地质岩组为层-块状、较硬-坚硬石英岩、片麻岩岩组,岩石坚硬,节理和片理发育,风化强烈,植被发育,属东莞市较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地质岩组。区内残丘高程平均在70m左右,由于人多地少,房屋大多建在斜坡上或斜坡脚,开挖边坡坡度较陡,并且没有加以治理,在暴雨诱发下易于引发地质灾害。

本区主要为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主要灾种有潜在不稳定斜坡、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点密度0.6个/ k㎡。到目前为止,已发生滑坡5处、崩塌2处和潜在不稳定斜坡16处,共计23处。

南面-九门寨潜在不稳定斜面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南面、九门寨一带

8.17

渔港-宴岗潜在不稳定斜面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渔港、宴岗一带

7.11

沙角-路东崩塌、潜在不稳定斜面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沙角、路东一带

5.22

度边-上沙滑坡、潜在不稳定斜面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度边、上沙一带

5.47

街口-锦厦滑坡、潜在不稳定斜面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街口、锦厦一带

4.29

龙背岭滑坡、潜在不稳定斜面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龙背岭

1.78

本区位于北西向断裂带上,区内地貌为易剥蚀的丘陵,地形呈北东低南西高。区内地层为侏罗系,岩性主要为凝灰质砂岩、粉砂岩、页岩、石英砂岩等,工程地质岩组为层状软-较软岩组,是区内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岩组。区内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松散物厚度大,并且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较大,边坡开挖现象普遍,降水充沛,有利于滑坡和潜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形成,地质灾害点密度1.1/ k㎡。

本区主要灾种有潜在不稳定斜坡和滑坡,到目前为止,已发生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

凤德岭滑坡地质灾害重防治区

位于凤德岭

9.00

本区地貌上属丘陵区,地势总体中部低,两端高。区内地层以石炭系砂岩为主,少量为侏罗系粉砂岩、砂岩和页岩,工程地质岩组为厚层状、层状软-较软岩组,该岩组为东莞市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岩组。区内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松散物厚度大,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较大,边坡开挖现象普遍,降水充沛,有利于斜坡地质灾害的形成,地质灾害点密度0.56个/ k㎡。

区内有滑坡和潜在不稳定斜坡隐患点5处

樟木头、清溪、塘厦镇

樟洋-长山头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重防治区

位于樟洋、长山头

9.14

地貌为丘陵,区内地层以侏罗系砂岩、粉砂岩、页岩和燕山期花岗岩为主。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松散物发育,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较大。

本区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和潜在不稳定斜坡为主,调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滑坡3处,潜在不稳定斜坡为2处

沙田、洪梅、麻涌、道滘、望牛墩、高埗镇

软土地基沉降地质灾害重防治区

位于沙田、洪梅、麻涌、道滘、望牛墩、高埗镇的局部地区

137.44

该区属珠江三角洲海陆交互相软土分布区,地层岩性主要由第四系淤泥质土和砂层等组成,其中淤泥、淤泥质土厚度大于10m。该区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河网纵横交错。区内软土层厚度均大于10m,最深达18.9m。区内分布有居民区及各类工程建设,交通便利、人口密度大,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对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将会造成软土地基不均匀沉陷,导致房屋墙面开裂和房屋发生倾斜等现象。

区内有软土地基沉降隐患点6处

清溪、凤岗镇

铁松-塘沥-长表新围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防治区

位于铁公、塘沥和长表新围

7.05

区内地貌主要为丘陵,地势较平坦,零星分布有石炭系灰岩,岩性为灰黑色泥灰岩、泥质灰岩和砂岩等,呈厚层状,当灰岩中出现溶洞和土洞时,易产生岩溶地面塌陷。工程地质岩组为厚层状中等岩溶化坚硬灰岩岩组。

区内有岩溶地面塌陷的隐患存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