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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东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和《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点、隐患点,是指已出现和有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点、隐患点由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地质灾害评估或地质灾害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调查确定。

  本预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管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部署,合理安排;实事求是,突出特色;分级负责,重点落实”。

  一、我市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2005年我市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结果,我市地质灾害种类有:不稳定斜坡、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水土流失和咸潮等7种。据统计,全市初步查明地质灾害点、隐患点84处,最主要灾害为潜在不稳定斜坡,共计50处,占59.5%;其次是滑坡,共计20处,占23.8%;崩塌和地面沉降各6处,各占7.1%;另有2处水土流失,占2.4%。2007年,全市发生坍塌2起、滑坡1起和水土流失2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目前,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102.83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威胁人民财产1348万元,威胁人口609人。由于我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用地逐步向山边、坡地发展,改变了原有地形地貌,又产生了一些人为造成地质灾害隐患。

  另外,我市原关闭采石场,因开挖改变了原来的地形地貌,破坏了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形成大量的高陡边坡,导致山体失去平衡,存在大量的危岩、危石,潜在边坡失稳产生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

  我市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以人为因素引发为主,自然因素引发为辅。由于我市土地开发强度高,人口密集,经济总量大,因此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往往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危险程度相当大。因此,我市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做好必要的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管理力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复杂的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烈,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高于往年。

  预测2008年边坡类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至10月的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极易诱发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及采石场崩塌为主要的地质灾害;热带风暴、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地面沉降与岩溶塌陷等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则主要在旱季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期,即11月至次年3月。

  三、2008年全市重点防治区和隐患点

  (一)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程度和预测潜在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其危险性,对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旁与人为工程活动强烈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治的原则,经综合研究分析,全市共划分11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见附件1),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特点,认真做好重点防治区的各项防灾减灾工作,作好雨季巡查监测、避让疏散、灾情速报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在今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今年地质灾害主要隐患点、危险点28处(见附件2)。各镇街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性灾害隐患点,必须制定防灾、避险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作为今年重点防治对象,做好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事,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局;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管好。各有关部门要在市、镇街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气象局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市建设局要抓好地质灾害导致危房的防治工作;市水利局要抓好河道、水库等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市交通局重点抓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市林业局、市旅游局重点抓好风景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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