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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

  对已经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脱产或者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注意加强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市镇两级财政保证全科医学培训经费,各镇街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医德医风教育,使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确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技能和医患沟通技能的训练,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四个一批”的办法解决人才需求问题。

  核转一批,整合社区现有医务人才资源,将原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和在乡村卫生站(所)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转为社区卫生医务人员;招聘一批,各镇街要根据实际需要公开招聘医德好、医术精、群众信任度高、健康状况良好的离退休医学专家和乡村医生;引进一批,择优引进已取得全科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接收一批,择优接收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毕业生和其他医学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医务人员要优先招聘本市生源的毕业生。

  (二)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力度。

  贯彻落实《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及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适当放宽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引进条件,突出引进重点,尽快解决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入户和子女入学问题。

  (三)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定级,薪级工资高定2级。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为毕业生在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实习、进修创造条件。

  (四)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要设置技术职称补贴,以吸引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各镇街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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