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8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东府〔2008〕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已经明确,为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抓工作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按照《2008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提出的总体要求、年度目标和进度安排,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工作上来。要紧紧围绕主要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抓工作落实的本领,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创新开展工作。要创新思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用更高的眼光谋划工作,全面履行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本职工作。要创新机制,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克服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敢于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要明确责任分工。要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明确进度要求。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进度表,形成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机制。要落实岗位责任,把任务具体分解到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和每一个干部职工。一把手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对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情况亲自批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单位要精心谋划,大力协调,统筹推进。协助单位要积极主动,认真配合。对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工作,分管领导和市府督查室要大胆介入,积极统筹,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坚持以点带面。要突出抓好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一批有代表性、带动性强的重点工作,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要稳妥推行试点。对外经三大工程、企业上市、镇村转型等比较新、可借鉴经验不多的工作,可以先进行试点运作,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要全面推进工作,精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要做到领导带头落实。市分管领导是工作落实的重要责任人,要按照统一部署,经常深入工作实际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各镇街主要领导是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要求,集中精力抓工作落实。要制定督查计划。每一件工作,责任单位都要有督查计划,以便有针对、分步骤地开展督查工作。市府督查室要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着力落实好十件实事、公共安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镇村发展等重点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要做到“三个必报”,每季度结束时必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或阶段性成效必报,年底前必报。市府督查室要及时综合汇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要强化工作考核。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单位年终量化考核评比挂钩,凡工作落实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部门和镇街,年底进行通报,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