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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08〕7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贵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确保重点防洪城镇、小(二)型以上水库、水电站、重要工矿企业和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提高水旱灾害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实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及早部署,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及早部署,提前准备。今年罕见的雪凝灾害天气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灾害性天气,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开展汛前防汛抗旱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质量。要对水情和墒情监测设施、防洪抗旱工程、通讯预警、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各类预案的制定与落实等进行认真检查,把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在建工程、灰渣坝(库)、尾矿坝(库)和山洪易发地区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加强对河道及排水大沟、下水道、低洼易淹地带、采沙场、采石场、小煤窑、建筑工地、施工路段等的检查和管理,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抓紧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贵州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总体框架,制订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特别是要落实好预警预报方式、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以及灾民救助等措施;城市(镇)、大型工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区要尽快制订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性水源事件的应急供水预案;要建立预案演练机制,适时开展演练行动,促进各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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