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8〕7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
林地建墓立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巩固2007年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是全市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的行为,重点是打击环城林带、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城市公园、文物保护区、铁路和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的行为。
二、整治目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
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
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和《
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综合执法”的原则,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的行为,力争在 2008年底基本完成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的查处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