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贵阳市“五一红旗集体”和“先进劳动者”的决定
(筑府发〔2008〕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6年以来,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劳动者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优异成绩,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社会风尚,激励和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等10个单位“贵阳市五一红旗单位”称号;授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硫化丙班等20个班组“贵阳市五一红旗班组”称号;授予刘坤等98名同志“贵阳市先进劳动者”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劳动者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图强,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把贵阳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贵阳市五一红旗单位、五一红旗班组和先进劳动者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贵阳市五一红旗单位名单
(10个)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
贵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贵阳仪器仪表工业公司永青示波器厂
云岩区田田外语学校
贵阳第二玻璃厂
修文县通源供水有限公司
贵州神奇百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
贵州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贵阳市五一红旗班组名单
(20个)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硫化丙班
白云区自来水公司管网所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检察科
云岩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小修维护清疏队
花溪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