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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

      廖培德(市编委办副主任)

      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徐晓艇(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黄景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陇震学(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周文斌(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 跃(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林佳雪(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王 波(市科技局副局长)

      盛琼华(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陈建明(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伟(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张 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应建琴(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主任)

      彭明端(贵阳日报社副总编辑)

      刘筑玲(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曾庆兴(市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唐纯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贵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8〕8号)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贵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据此组织实施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一、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认真搞好经济普查,是履行政府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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