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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全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一些地区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活动猖獗,干扰营运市场秩序、影响窗口地区形象、滋生各类治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近期将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窗口地区和“黑车”活动猖獗的地区为重点,从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组织全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按照“统筹兼顾、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全市“黑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总体目标:处罚一批“黑车”车主,暂扣一批非法营运车辆,挖出一批幕后操纵团伙,震慑一批从事“黑车”营运人员,基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仙林、中央门、中华门、石门坎、安德门、孝陵卫(含体院)、桥北、沿江等重点地区“黑车”非法营运猖獗的状况。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市“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靳道强任组长;副市长陆冰,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礼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陆平贵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法制办、市市容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维稳办、仙林大学城、沿江开发区、城建集团和各区县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大院25号楼,负责“黑车”专项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内设6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专门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开展指导协调、信息反馈、整治行动、对外宣传等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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