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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三、加强规划引导,实施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一)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

  修订和完善贵阳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编制服务业发展指南及目录;引导市场主体按规划布局实施项目,避免因低水平重复设置造成恶性竞争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二)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每年统筹整合市级用于扶持服务业方面的资金2亿元以上,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我市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等方面投入,以更多地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服务业。采取发行股票、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产业投资基金、资金信托等方式向社会筹资,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

  (三)大力培育服务业名牌企业

  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物流、旅游、信息、餐饮等行业,重点扶持、发展、壮大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使其在行业发展中起龙头带动作用,引领本行业快速有序发展。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培育发展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知名品牌。

  (四)加大服务业改革开放的力度

  全面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样化经营的发展格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按照服务业生态化发展方向,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外资兴办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外贸、商业、文化、旅游、医疗、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物流、会展等业务。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发展供水、供气、中水利用、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社会化服务。大力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服务企业走出去,到省外、国外参与合作与竞争。

  (五)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

  服务业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区域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服务业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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