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阳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消防局《阳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阳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阳江市公安消防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2008年4月1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2008年全省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22号精神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总体要求,结合省政府部署的“一畅两会”、建筑消防设施、“城中村”三项消防专项整治,广泛、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各类场所防控火灾能力,为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 李日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方亮、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何细辉同志担任,成员为市消防联席会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局,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工商、文化、教育、建设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协助市公安消防局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地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由公安、安监、工商、文化、建设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办公室,组建技术整改服务队、安全巡查队,加强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以“三小”场所和既有建筑为对象。摸清全市“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和未申报消防手续的既有建筑底数,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关注生计、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包括:整治场所内住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堵塞、锁闭;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场所内的吊顶、墙面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未签订防火自律公约,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