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综合执法的办法。市市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市城监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联合起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大规模地对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三)设立整治市容举报热线电话。向全市区公布整治市容市貌举报热线(市政局:3410279,3414197、市城监大队:3100300、江城区:3100401、阳东县:6611825),加强对举报登记、跟踪、落实等工作的管理,使市民投诉的每一件事都能得到妥善处理,真正发挥市民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
(四)对流动摊档采取疏导与清理相结合的办法。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情况下,在市区适当位置统一设置有档次的市容疏导点,如服务信息广告疏导点、水果摊档疏导点、补鞋档疏导点、车辆清洗疏导点等,以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大和规范化室内经营设施不足的现实。各职能部门确定的疏导点由其本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疏导点以外的流动摊档一律由综合执法组负责清理。
(五)对车辆停放采取规范管理与处罚违章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中停放、规范管理”的原则,市规划局负责在市区设置多个大型的临时停车场,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在市区部分主干道和人行道适当位置画线设置临时小汽车泊位和摩托车临时停放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指导有需要的单位改造人行道设置车辆停放位置),规范车辆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监、市公安交警部门严肃处理,使市民逐步养成规范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
(六)严厉惩治暴力抗法行为。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惩处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六、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阶段: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前,由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对市区违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把调查摸底情况登记整理成册;整治市容市貌指挥部集中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执法人员进行动员;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层层宣传发动并自行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巡查,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劝导,使其自觉纠正违章行为。
(二)重点整治阶段: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122天,把参与整治的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集中起来,对严重违章行为、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长期违章、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进行重点整治,力求做到整治一次,解决一批,巩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