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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及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错峰工作流程。

  1、制定网供电指标和错峰计划。

  各县(市、区)的市网用电负荷指标及错峰计划原则上以市经贸局下达的计划指标为依据,由肇庆供电局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市调”)、肇庆供电局营销部(以下简称“营销部”)结合电力供需平衡情况,进行月、周、日滚动预测后按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制定月网供电指标及错峰计划:

  市调根据月电力供需平衡预测,于每月28日12时前下达各县(市、区)供电局、配营部(以下简称“各地供电部门”)次月网供电负荷指标,各地供电部门结合地方电源出力和负荷需求,预测次月最大错峰负荷,于当月26日16时前上报市调,市调会同营销部根据各地区错峰负荷预测情况,结合各地电网用电结构、地方电出力、高耗能和高污染用电负荷、负荷率以及当月实际错峰等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经市经贸局同意后正式下达次月网供负荷和错峰计划。

  (2)制定周网供电指标及错峰计划:

  市调根据周电力供需平衡预测,于每周四17时前下达各地供电部门次周网供电负荷指标,各地供电部门结合地方电出力和负荷需求,预测次周最大错峰负荷,于周五12时前报营销部,经营销部审核后于周五17时30分前下达次周错峰计划。必要时,市调会同营销部调整网供电指标,报市经贸局同意后下达执行。

  (3)制定日网供电指标及错峰计划:

  市调根据日电力供需平衡预测,于每日16时30分时前下达各地供电部门次日网供电指标及错峰预警信号。各地供电部门根据本地区地方电出力、负荷需求及错峰预警信号预测次日最大错峰负荷,并于17时30分前将次日错峰计划通知错峰相关单位。

  2、错峰预警信号的执行。

  错峰预警信号分为绿色预警信号、白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红色预警信号、黑色预警信号,由市调在每日向各地供电部门下达市网用电负荷指标是同时发布。

  (1)当市调发布绿色、白色预警信号时,原则上不安排企业错峰。

  (2)当市调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时,各供电部门根据地区电力缺口情况,启动相应的错峰方案,安排用户自觉错峰,将本地用电负荷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3)当市调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各地供电部门除执行黄色预警信号外,必须严格控制用电指标。必要时采取线路强制错峰,将本地用电负荷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4)黑色预警信号:全省负荷缺口达到800万千瓦及以上时,按《广东省抗冰救灾期间应急错峰用电预案》启动应急错峰方案,实施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停电避峰,直至负荷缺口控制在800万千瓦以下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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