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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及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快速响应原则。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实施错峰响应时要快速启动不同电力缺口情况下的错峰方案,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

  (二)有保有限原则。确保居民生活、涉及民众生活的社会公共单位和企业、农业生产、党政机关、军警部门、各应急指挥中心、铁路、码头、公路交通、医院、广播电视、学校、金融系统等重要单位、部门用电。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高消耗型企业用电负荷,启动应急错峰时原则上停止其生产用电。

  (三)平衡调整原则。根据各地用电结构、负荷缺口、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率等情况,结合全市电力供应能力,合理调整各地区市网用电负荷指标及错峰计划。

  四、实施内容

  (一)错峰对象及顺序:

  1、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2、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包括陶瓷、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立窑水泥、小钢铁、冶炼、电镀、制革、染整、造纸等;

  3、工业企业;

  4、商业及服务业。

  (二)错峰分类。

  错峰用电分为:自觉错峰、强制错峰、线路强制错峰、电网受限错峰。

  1、自觉错峰:指企业按错峰计划指标自行压减负荷。包括轮休错峰、日常避峰、紧急避锋。

  (1)轮休错峰:错峰企业按照供电部门安排的轮休日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期停止生产用电。以“每周”为时间周期,每周错峰轮休天数视供电缺口情况而定,安排企业“开六停一”、“开五停二”、“开四停三”、“开三停四”用电等。

  (2)日常避峰: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性,选择相关企业每天在用电高峰时段(7:00至23:00)按一定比例自觉压减负荷避峰。

  (3)紧急避峰: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性,选择可快速压减或可中断负荷的企业作为紧急避峰用户。当电力供应异常紧张或省临时大幅下调网供电指标时,启动紧急避峰负荷,紧急避峰用户在30分钟内自行压减负荷,属随机错峰。在正常供电情况下,紧急避峰用户不参与轮休错峰与日常避峰。

  2、强制错峰:指企业没有按错计划指标压减负荷,由供电部门对其实行拉闸限电(含专线用户)。

  3、线路强制错峰:指由于超计划指标用电而对10千伏及以上线路实行拉闸限电。

  4、电网受限错峰:由供电部门在电力输送网络限制(含主网、配网线路、设备检修)造成地区性、局部性、结构性缺电时实施的自觉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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