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黔府发 (2008)1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防科技工业是我省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的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对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建立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体制,推动我省军民优势资源双向转移,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建设我省军民结合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军民结合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奋斗目标和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战略,促进军工企业加快改革开放,推动军民结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我省军民结合步伐,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二是坚持军民结合、军地经济融合发展原则;三是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四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原则;五是坚持对外开放原则;六是坚持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产业升级原则。
(三)发展目标。加强军民结合和军地经济融合发展,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建设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形成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培育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大、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军民结合型大企业集团。在今后五年,军民结合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持续提高军工经济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形成我省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我省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重点
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军工产业基础和区域资源优势,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以产业化为目标加快发展军民结合高新技术产品,以行业领先为目标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产品,实现关键领域的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