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发挥“双百市场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两大系统,以及检验检测、结算、信息、监控、废弃物处理五大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重点市场与流通企业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要突出抓好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市场营销水平,推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9、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构建现代营销机制,发展现代流通业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通过产销对接、包装标识、品牌上市、质量溯源,培育优质农产品市场,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拉动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是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农产品连锁店、优质农产品专销区、专卖店等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二是建立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跨区域的大型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优质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主攻高端消费群体和团购。三是探索发展农产品拍卖、电子交易、期货等交易方式,降低成本,发现价格,引导生产。
10、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探索“超市+基地”、“超市+农村流通合作组织”、“超市+批发市场”等营销方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引导综合超市、食品超市等国内外连锁企业发展一批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与农民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产销联盟,推动和扩大订单生产,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的经营规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充分利用“农家店”、配送中心的网络优势,采用“超市+生产基地+农户”等模式,完善农产品产加销运营体系,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11、加快改造城乡农贸市场。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逐步取消马路市场,实行退路进场,建设场所相对固定的大厅式交易市场。完善场地、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必要设施。继续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农改超”、“农加超”,提升市场档次。大力发展社区便利店,建立新型农产品零售网络。
12、构建农产品产销衔接平台。一是继续办好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展示精品,扩大成果,树立江苏农产品良好形象。二是在上海市以及南京等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建设优质农产品展销展示中心,促进农产品营销。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农产品营销协会及专业协会功能,实现产销对接,加强行业自律,应对贸易纠纷,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互动。四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带领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鼓励发展流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农产品市场营销新型主体。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经纪人从单纯的农副产品转手买卖向生产、加工、保鲜、贮运、营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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