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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见

  3、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构要积极宣传,主动引导结婚当事人领取《婚前保健意见书》,享受政府免费婚检服务优惠政策,办理结婚登记。
  4、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新婚夫妇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领《生育保健服务证》。
  5、婚后准备怀孕生育的妇女,凭《生育保健服务证》自愿免费领取一个疗程的预防出生缺陷营养素。户籍为农业人口的对象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自愿领取,户籍为非农业人口的对象可到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婚育学校自愿领取。
  流动人口婚育对象凭《生育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自愿免费领取一个疗程的预防出生缺陷营养素。
  6、怀孕后凭《生育保健服务证》到市、县(区)妇幼保健院(站、所)进行免费优生检测。
  六、服务部门职责分工
  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实行免费婚育保健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县区、各部门务必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统筹城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兰州的高度,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惠民行动计划,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重点推进、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婚育保健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协调媒体经常性地宣传报道开展出生缺陷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出生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报道婚育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动态。
  2、卫生部门负责优生优育的宣传、咨询、培训、指导,积极开展婚前保健服务和优生检测。会同人口计生、民政部门制定婚前医学咨询、指导工作规范;做好婚前医学保健资料的编写和制作工作;选派经培训合格的婚前保健医师提供婚前医学保健咨询和指导服务,督促婚检机构以人为本,营造温馨的服务环境,严格按照婚前医学检查的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为申请免费婚检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人性化、个性化婚前保健服务。
  3、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同时在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时,根据群众需求,负责为待孕和怀孕妇女免费增补营养素。负责对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对开展免费婚育保健服务工作机构及人员有关举报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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