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内容
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条件且在县区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的准婚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婚育保健服务等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婚育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婚前医学保健、怀孕前后补充营养素、优生检测服务等。婚前医学保健内容包括病史咨询、婚育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了解婚姻当事人是否患有严重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病、影响婚育的其它疾病等情形,提出咨询意见或医学建议。具体检查服务项目,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婚后保健内容包括动员妇女孕前和孕后服用微量营养素,进行优生检测。每对准婚人员均可自愿享受一次免费婚检服务和免费领取一个疗程的出生缺陷干预指定营养素。
四、服务途径渠道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由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补充营养素发放工作由市、县(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为方便群众,优化服务,先行在西固区、安宁区政务大厅开展婚育保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五、服务程序
1、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条件的准婚人员,结婚登记前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婚育保健免费服务卡》,计生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认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科普知识的亲情化宣传。
2、准婚人员持《婚育保健免费服务卡》到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和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免费婚前保健,婚前保健医师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科学化、人性化的咨询、指导服务,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当事人提出相关医学建议。发现存在影响婚育的情形,要从真情关爱当事人本人及其后代的善意出发,清晰、耐心地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应采取的医学措施。婚检服务机构在提供免费婚检服务时收取《婚育保健免费服务卡》,出具《婚前保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