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提供救灾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紧急通知
(皖经明电〔2008〕71号)
各市经委(工经委):
根据省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工作安排,按照省政府负责同志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及灾后重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救灾应急物资分类目录(见附件1),速整理填报本地当前具备较大规模生产各类救灾物资企业的详细名称、生产能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见附件2)。
二、上述资料务必于6月1日上午12时前报我委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郑训刚、张虎;电话:0551-2871831;传真:0551-2871834、2871864;电子邮箱:zhengxg@ahec.gov.cn。
附件:1、救灾应急物资分类目录(第一批)
2、安徽省救灾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救灾应急物资分类目录(第一批)
一、方便食品(方便面、饼干、火腿肠等)、饮用水。
二、棉被、太空被、毛巾被、衣服(如夹克衫、衬衫、裤子)。
三、帐篷、活动房(建筑彩板、夹芯板)、篷布、彩条布。
四、柴油发电机、应急灯、电筒(电池)、马灯、蜡烛等。
五、挖掘机、推土机、吊车、水泥搅拌车、拖车等。
六、药品、防疫用品(包括预防用药和喷雾器等消杀器械)。
七、净水剂、消毒剂、水净化机。
八、水泵、潜水泵、编织袋、冲锋舟、救生艇、雨衣、雨鞋等。
九、水泥、塑料型材、螺纹钢、线材。
备注:以上物资分类可以自行增加或细化;物资生产企业选择行业中的主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