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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非典”事件凸现了公共卫生事业乃至卫生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且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市由于各级财政比较困难,公共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与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农村公共卫生随着县、乡镇两级财政的长期困难而陷入困境,卫生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2、财政政策存在缺位,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投入严重不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规定,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但是,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的客观因素影响,财政要予以保证的政策性投入无法到位,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严重不足。“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费绝对数虽有增加,但增幅仍低于财政一般支出的增幅。

  3、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严重影响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对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预防保健的投入不足,配套保障措施不完善,预防保健工作薄弱;城市卫生资源布局欠合理,卫生资源投入的整体成本效益比不高。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低,大部分城镇低收入人群、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等社会弱势群体仍缺乏基本医疗保障。尽管最近几年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低保工作,加大了投入,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已达37.4%,但大部分农民仍然没有任何基本医疗保障,农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城镇低保人群没有基本医疗保障。

  4、现行卫生服务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卫生资源和卫生服务薄弱,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尚未建立健全,农村缺少适用的卫生技术人才,卫生队伍结构欠佳,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服务水平和基本设施与群众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也不相适应。

  5、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基层卫生机构生存和发展艰难。目前全市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占78%左右。部分乡镇卫生院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偏高,医务人员学历、资历偏低,严重影响广大农村患者的就医信心,造成农村居民“大病上大医院,小病到卫生站(诊所)或自我治疗”的现象。农村人口未就诊率、未住院率较高。作为农村卫生服务枢纽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普遍萎缩,利用率偏低,并且呈逐步下降趋势,有限的农村卫生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大部分乡镇医院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困难。

  6、医药费用快速增长引起社会普遍关切和忧虑。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规范、不合理,医用高新技术应用、医疗运营服务成本上升及某些不规范收费等多种复杂因素引起医疗费用持续上涨。由于目前医疗保障覆盖面及保障水平较低,个人支出比例持续增大,居民普遍感觉收入增长跟不上医药费用的上涨,尤其是对农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造成相当大压力,引起城乡居民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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