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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梅市府〔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圆满完成了七十多万农村住户、大量的农业生产单位以及镇、行政村普查表的现场登记、复查、手工汇总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在普查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特别是镇、行政村的普查机构和近2万名基层普查工作人员,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团结奋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努力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等工作,获取了反映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大量资料,为取得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推荐评选,市政府决定授予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农业普查办公室等29个单位为“梅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奕楚等182名同志为“梅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在今后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梅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梅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梅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共29个)

  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农普办

  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事处农普办

  兴宁市刁坊镇农普办

  兴宁市径南镇农普办

  兴宁市合水镇农普办

  兴宁市大坪镇农普办

  梅县丙村镇农普办

  梅县畲江镇农普办

  梅县石坑镇农普办

  梅县梅南镇农普办

  平远县泗水镇农普办

  平远县河头镇农普办

  平远县八尺镇农普办

  蕉岭县长潭镇农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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