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8]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和整治对象的新变化、新特点,制定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并取得进一步的成效。省政府拟在6月中下旬对各地级以上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验收。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江门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07年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预期效果,但是一些难点和容易反弹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数量众多的“五小”[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监管难度大;生产经营单位进货台账记录与索证索票制度长期坚持难度大;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乡镇个别地方私宰生猪的行为仍然存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存在监管死角和盲区等等,亟需进一步解决。为了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2月28日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着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联动互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回头查、回头看,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要求,以整治“五小”为重点,拾遗补缺,反复抓,抓反复,确保“12个100%”的目标继续巩固和深化,不断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