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县(市、区)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结合实际、稳步实施
  县(市、区)要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际,在本级所有单位中全面推行确有困难的,可分批组织实施。

  三、改革方法步骤

  此次改革原则上分9个阶段,力争在2008年底、确保2009年一季度前完成。
  (一)认真开展调研。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察、编制、法制等部门,对本级单位行政审批情况认真开展调研,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工作方案作好充分准备。
  (二)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宣传动员部署。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召开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具体部署。
  (四)单位申报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本级政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拟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内部股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法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设立、更名或增挂行政服务股牌子的股室名称及主要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及调配情况,县(市、区)要组织监察局、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对实施单位内部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审核,必要时应与实施单位协商,努力达成共识。
  (五)编办批复方案。县(市、区)编办要按照县(市、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有关原则,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核定各单位内部股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按有关程序予以批复。
  (六)单位组织实施。县(市、区)实施单位要根据编办的批复要求,认真整合本单位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成立行政服务股,配备好行政服务股人员,制定完善审、管分离和实施审批监督的相关制度。
  (七)进驻中心。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行政服务股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公。
  (八)检查验收。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九)组织“回头看”。县(市、区)要在适当时候组织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活动,督促实施单位做到职能整合到位、人和事集中进厅到位、对窗口授权到位、兑现承诺到位,不断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