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5、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道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萍乡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规则(暂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要充分发挥政务值班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奖励制度。
16、建立突发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规定,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作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档案,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七、全面夯实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
17、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加强安全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工作,查找危险源,加强督查,抓好整改。要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健全隐患监测网络,对风险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加强实时监控,实现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
18、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继续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164号)有关“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直报省政府应急办,同时抄报设区市政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信息报送中存在的不快、不畅、不实、不愿的问题。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加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和善后处理工作力度。
19、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基本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印制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和举办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形成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意识。教育部门要把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从小树立学生的危机观念,提高防护能力。
20、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自身政治素养。加强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加强国家、省里有关应急管理文件的学习,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业务和应急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