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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8〕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根据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各项工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萍乡市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和谐萍乡建设,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一案三制”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和应急队伍建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此,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
  1、继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根据全国、全省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学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会议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9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萍府办〔2007〕185号)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继续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加强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采取分级分类培训、以会代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萍乡的实际,制订、完善有关规章、标准及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认真落实。切实做好迎接省应急办对我市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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