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化经营。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抓好生猪肉食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延长产业链。鼓励生猪重点产区采取招商引资、社会融资等形式,建设起点高、规模大、机制新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加工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整合品牌资源,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培育国家级名牌产品,做大做强一批生猪加工龙头企业和生猪专业合作社,提高市场竞争力。创新现代营销方式,鼓励生猪企业积极发展期货交易、订单配送、连锁超市,大力开发适合健康消费的冷鲜(冻)猪肉,建立符合现代生猪产品流通要求的物流体系。开展国际认证,建立无规定疫病区,支持引导企业和合作社拓展国际市场。扶持鼓励发展生猪养殖协会或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联结农户,让利农户并提供服务。
6、发展高效安全饲料生产。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性的大型饲料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饲料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养殖,形成产业集团。大力开发饲料新品种,积极发展绿色饲料,生产无污染、无残留的安全优质饲料产品,优化饲料生产结构,提高饲料工业技术水平,确保生猪生产饲料供应。推进饲料标准化生产,强化饲料监测,实现全程监控。增加玉米等饲用旱粮和饲料稻生产,支持玉米储备设施建设和产销对接工作,控制饲料价格上涨,降低生猪生产成本。
7、加强生猪产业科技创新。增加畜牧科技投入,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良种选育、生猪加工、标准化养殖技术、饲料兽药和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和开发,积极利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培育新品种、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省科技部门要把生猪产业化发展列入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组织有关科研院所进行攻关研究,强化和推进产学研结合。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7〕15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县、乡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鼓励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围绕基地建设,建立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强化生猪养殖科技教育和培训,将养殖农户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提高畜牧业技术人员和养殖农户的生产经营技能。
8、加强信息服务和生产预警预报。逐步建立健全生猪产销信息体系,完善信息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支持建立省、市、县三级生猪产销信息网,推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工龙头企业与畜牧统计部门的信息联网,逐步建立规模养猪场、养殖小区和加工龙头企业信息直报制度,及时掌握生猪产销动态信息,为抓好对生猪生产的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加强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调查和分析,加强对生猪等畜禽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测、预警预报对生猪产销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科学指导养殖户(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逐步扩大养殖规模,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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