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08〕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推进我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由量的扩张为主向量和质并举转变、由分散养殖为主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由销售活大猪为主向集中屠宰销售加工产品为主转变,着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创新,着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构建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实现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生猪年出栏量达到8500万头,生猪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优质良种猪比重达到95%以上,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现代屠宰加工比重由现在的12%提高到30%以上。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管、饲料供应、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3、加快发展规模养殖。积极引导支持生猪养殖向规模化发展,重点扶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实施“千区万户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到2010年,全省扶持建设1000个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小区、10000户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各级要制定规模养殖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积极引导分散养殖农户入驻养殖小区,建立规模化的标准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治理的前提下,结合规模化、集约化养殖,稳步推行养殖区域管理制度,遏制养殖环境污染,彻底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状况。规模养殖小区(场)要配套建设防疫、消毒、疫病诊断、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沼气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粪污处理,减少养殖自身污染。对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生猪粪污处理设施要纳入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分配要向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倾斜。
  4、扶持生猪调出大县生产基地建设。根据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快生猪优势产业带建设。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动态管理,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在中央财政已奖励37个生猪调出大县的基础上,对生猪产业有较大发展、符合中央奖励条件的县市区,省及时向中央申报,争取纳入奖励范围;对生猪产业萎缩,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