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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建立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宋迪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国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春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郑 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仲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晓云  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春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多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志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敖小忠  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红阳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洪小苏  市房管局副局长

      章海清  市城管局副调研员

      谢新桂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李 广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肖 刚  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

      辛荷根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石明  市地税局副调研员

      谢爱良  江西赣西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谢新桂兼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政策指导(联系人:张建勇,联系电话:0790-6421625)。

  四、实施步骤

  ㈠制度制定阶段(5月15日- 5月31日)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做好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召开工作研讨会,收集、整理各单位意见;制订出《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以利于案件快速查处制度》及《关于在土地执法监管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等土地执法部门联动各项工作制度及有关文件,并根据工作需要以不同方式发文。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等3家单位的相关试点工作制度由其3家单位联合发文。

  ㈡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各项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并将各项土地执法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落实到土地管理实际工作中,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探索研究,做到边试点、边改进、边完善;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同时各有关部门也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市本级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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