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建立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执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8〕29号)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我市开展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建立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新余市建立土地执法部门
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规范我市土地管理,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巩固扩大百日行动成果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2号)、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督促各地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督办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执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8〕29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行和实施依法行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遵照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文件基础上,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仔细分析违法违规用地特点、原因、规律等,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各项土地管理制度,为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试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在我市全市范围内开展。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查处协调机制、部门共同监管机制、土地违法案件快速查处组织机制。
三、组织机构
此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加强对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专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新余市建立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