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查内容是: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商场、市场大量储存可燃商品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独立式报警、简易喷淋等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社会面火灾防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区、管委会也要制定相应方案。

  ㈡排查治理阶段(5月上旬至6月底)

  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排查范围内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核查,建立工作台帐,凡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火灾隐患,6月底之前必须整改到位。

  ㈢集中整治阶段(7月)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监管监控到位;对火灾危险性大的隐患,在7月31日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暂时关停,形成隐患必除的高压态势。

  ㈣重点监管阶段(8月至10月)

  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文物古建筑和寺庙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控重点要害单位、严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隐患“反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在重点时段、重要场所部署防控力量,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