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抚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前言
(一)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95号令),针对我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领导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要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所辖区的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把地质灾害防治落到实处。
(三) 本方案重要用语说明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是根据历史上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地质环境条件,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所作的一种自然区划。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地质灾害次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比较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是根据本年度中长期降雨趋势预报、历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对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所作的一种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当年预报的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确定;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多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其他条件确定。
(四) 上年度我市降雨量比正常年份偏少,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少,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全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
根据近10年来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在全市划定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2个地质灾害次易发区,如下:
(一)资溪嵩市--广昌尖峰中低山、丘陵滑坡、崩塌易发区(包括金溪、资溪、黎川、南丰、广昌等县部分地区,面积约4512平方公里)。
(二)资溪泸阳--黎川德胜关中山、中低山泥石流易发区(包括资溪、黎川等县东部边缘地带、面积约1214平方公里)。
(三)乐安招携--宜黄新丰中山、丘陵滑坡、崩塌易发区(包括乐安、宜黄两县南部及南丰西部,面积约2388平方公里)。
(四)乐安谷岗--宜黄县神岗中山、丘陵滑坡、崩塌易发区(包括乐安、崇仁、宜黄、南城、临川等县、区部分地区,面积约2557平方公里)。
(五)东乡黎墟丘陵滑坡、崩塌次易发区(包括东乡西南角、金溪北东角,面积约690平方公里)。
(六)东乡小璜地面塌陷次易发区(包括东乡北西部,面积约395平方公里)。
由于全市还有临川、东乡还没有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随着调查工作不断深入,将不断完善区划方案。凡已完成县域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县,要结合本县地质灾害区调资料来确定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区划方案,逐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护重点
(一)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08年3~9月短期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08年汛期(4~6月)平均雨量正常略偏少,雨量720-750 mm,无严重洪涝,汛期结束期偏早,在7月上旬前期,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伏秋期平均雨量正常略偏多,由于降水时间分布不均,有阶段性干旱发生。
根据降水趋势预测,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总体上认为,2008年度地质灾害还将较多发生,在部分地区可能危害还较为严重,发生时期主要在4-6月份(为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6月中、下旬可能有数量较多、规模不等、危害较为严重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2008年地质灾害的发生预计有以下特点:
1、受局部暴雨诱发的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沿武夷山西侧和雩山北端及抚河流域一带,主要包括资溪、黎川、广昌、南丰、宜黄以及乐安、南城、金溪、崇仁、临川等县(区)。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4-6月份,重要防护时段为5月中旬到6月下旬。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将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日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大量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密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采石、采矿、修路、建房切坡、坡地耕作及修建山塘水库等工程活动是近几年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且逐年有加重的趋势。在矿山、采石场、新(在)建公路沿线、鹰厦铁路资溪段等铁路沿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傍山建房和修建山塘水库等的山地、丘陵地区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另处溢洪道、引水渠及风景区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其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非汛期也可能发生。
3、地面塌陷有发生的可能。一是矿区采空及抽排矿坑水会诱发地面塌陷。发生区域主要是地面塌陷次易发区及部分矿山的采空区。近年来,我市矿山采空区发生地面塌陷有增多的趋势。二是伏秋期,因干旱天然地下水位下降,将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的可能。地面塌陷主要发生期是伏秋期和枯水期,汛期也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