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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

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为突破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等四个环节的整治,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整治,重点监管和整治农业投入品污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监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食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高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儿童食品市场和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品种为粮、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具体包括:大米、米粉、米线、猪肉、酱卤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酱油、腐竹、饮料、膨化食品、月饼、饼干、蜜饯、豆干、罐头、蔬菜、酱腌菜、液体奶、水果、淡水产品、果冻等。
  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区域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食品市场,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
  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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