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08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8〕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海洋与渔业局制订的《2008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8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确保全市伏季休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农业部和省有关休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休渔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着力加强和谐海洋、和谐渔区建设。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管理,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保障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通过狠抓安全、严格执法、关注民生,细致服务,进一步维护休渔期间社会稳定,确保今年伏季休渔目标的实现。
二、休渔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休渔时间
从2008年6月1日12时起至2008年8月1日12时止。
(二)休渔范围和对象
1、在北纬12度以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南海海域,除刺网、钓业、笼捕外的所有作业渔船。
2、在北纬22°30′至23°30′、东经117°至120°的闽粤交界海域,从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除执行东海、南海伏季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渔船同时实行休渔。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按照农业部和省的休渔部署,今年伏季休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健全指挥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做好伏季休渔的思想发动和组织、管理准备。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各级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维护渔区稳定的高度,加强对今年南海海域伏季休渔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认识,真正把休渔工作作为一项政府行为来认真组织实施。
我市成立以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文魁局长为组长、翁盛深副局长、渔政支队麦贤仕支队长为副组长的伏季休渔领导小组,省渔政总队汕头支队、市局办公室、渔业科、计财科、资环科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渔政总队汕头支队。
各区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一把手亲自挂帅的伏季休渔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休渔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和密切配合公安、边防、消防、工商和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伏季休渔的宣传、管理、执法、治安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今年休渔渔船安全渡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