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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厅发[200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并建立通报制度的通知

  一是综述上月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采用总体情况,通报迟报、漏报、瞒报和报送信息要素不全、质量不高的情况。
  二是以表格形式反映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上月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数量,并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工作信息”、“约稿”3类,对信息分别进行统计(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履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职责,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信息及时如实上报。
  (二)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主要以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质量为评价依据。
  (三)市政府办公室按年度对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告质量高的给予表扬;对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对信息报告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进行重点督查。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表:
  抚州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
单位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工作信息约稿
数量按时报送采用情况数量采用情况数量
送阅综合反馈送阅综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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