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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全省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全省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8〕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全省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全省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铝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为进一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省铝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性

  经过50多年发展,我省铝工业已形成从发电、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合金到铝加工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2007年,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材的产量分别达到636万吨、122万吨和162万吨。产品质量和研发能力有较大提高,重点企业的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采用了拜耳法短流程工艺、160千伏安以上大型预焙电解槽,开发了高精度铝及铝合金板带箔、高性能结构型材、无缝管材等高附加值产品。2007年,重点企业氧化铝生产实现了污水零排放,综合能耗比2006年降低59.9千克标煤/吨;电解铝综合交流电耗降低92.8千瓦时/吨。

  我省铝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一是原料过份依赖进口,拜耳法氧化铝生产主要采用国外三水铝土矿,年需进口铝土矿占全省总需求的80%以上;二是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能力不配套,高精铝产品加工能力低,仅为铝加工能力的35%左右;三是总体技术水平仍然偏低,自主创新能力弱;四是产业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企业发展趋同化趋势明显。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我省铝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铝工业结构调整,将其作为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结构调整主线,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准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强化节能减排,转变发展方式,优化技术、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促进我省铝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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