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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银行支持山西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风险管理,正确处理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
  (十一)提高金融服务风险预警能力,有效保障金融安全。要密切关注银行业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状况,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保障金融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忧患意识和前瞻意识,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反馈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动态信息,有效防止金融发展中的新生因素对金融稳定的冲击,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综合能力。
  六、加快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
  (十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服务企业普遍建立信用档案,充分发挥信息整合和共享功能。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农村服务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有效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力度,开展对服务业的信用风险教育,引导和完善服务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扩大征信产品使用范围,为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征信服务。
  (十三)健全反洗钱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反洗钱工作从银行业向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等行业纵深发展,研究支付清算组织、彩票、贵金属、房地产和汽车销售等特定非金融行业的业务现状,洗钱风险和反洗钱监管模式。加强对商业银行发现、分析、甄别、报告可疑交易和涉嫌犯罪情况的监管,督促商业银行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依法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构建和谐的反洗钱内外部环境。
  (十四)加快国库信息化体系建设。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在山西省的推广工作,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在山西省应用试点,为包括服务业在内的纳税人创造良好的纳税软硬件环境,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快捷地缴入国库。继续扩大通过人民银行国库系统,将政府性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收款人账户做法的试点范围,着力创新和优先推广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快速、安全到位项目。继续推动《山西省省级财政资金电子收支清算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速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农村行政管理费通过国库直拨到村的改革工作。推广临汾市粮食直补做法,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广视角、可持续的国库支农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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