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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8〕9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当前,我州已进入汛期。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到防汛抗旱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防范严密,经州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州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5~9月,我州洪涝较常年相当,个别时段强对流天气频繁,局部暴雨、洪涝、泥石流和山地灾害突出;7~8月,有区域性伏旱天气,较常年偏强,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防汛抗旱形势,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汛抗旱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阿坝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作为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方面来推进,充分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抓好防洪工程建设。我州沿河堤防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工程质量差,设防标准低,抗御洪水能力弱,险工险段多。各县要对辖区内防洪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抓紧沿河堤防工程建设和修复,尽快完成扫尾工作。对无法在汛前完成修复任务的险工险段,要细化抢险预案,落实防灾责任,增添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二)抓好水电站汛期管理。各县要认真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水电站(水库)管理单位抓紧编制汛期洪水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下游河段在泄洪时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涉及区域内乡村、单位、河道作业人员的联系及联合防汛方式,确保电站放水时下游安全。各工程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随时掌握本单位所管辖工程的运行情况,严格按照工程度汛方案运作,确保安全度汛。要根据水情启闸泄洪,严禁在河道出现洪水时,加大下泄流量,造成库区下游洪峰叠加,加重灾害。

  (三)抓好河道管理工作。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加大河道管理执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清障联合行动。对未经河道管理机关审批的违章建设工程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的河道行洪障碍,危及防洪安全的违章建筑,多次督办仍不改的,要坚决、彻底、从快予以清除;对在建项目影响河道行洪的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废弃料等,责令建设单位在主汛期前清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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