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1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公正、公平、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及《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202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贯彻
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按照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分层公开、及时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总体目标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以信息共享为支撑,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大“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推进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杭州政报、新闻发布等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入保障、监督考核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优化政务流程,推动政府管理、服务创新。
(一)完善基础。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中国杭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各公开义务人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公布。各公开义务人的子网站,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的统一要求,提供相应信息并及时维护。
进一步做好杭州政报、政府新闻发布、杭州档案馆等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的设施建设,方便公众查询。
增设96345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语音查询系统,通过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数据交换,实现政府信息的语音查询。
2.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设。
编制完善《杭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尽快将所有公开义务人制作或获取的政务信息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实现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务信息有效公开。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要制定相关规划,落实相关措施,在安全、保密、便捷的前提下,分期分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
3.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与交换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