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网站的维护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确保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008年,各县市要积极探索并建立“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维护“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后续管理工作,把建立健全各级网站管理办法作为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抓实。
(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省农信办已拟定了《云南省“数字乡村”网站管理办法》报省政府审定,近期即将下发执行。届时州农信办将根据省的办法要求相应地制定出《德宏州“数字乡村”网站管理办法》,各县市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监督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网络管护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确保数据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护工作。
(三)逐步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各级政府对“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扎实、应用效果好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制,落实信息报送员,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是“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关键和重要保障。2008年,各县市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134号)和《德宏州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数字乡村”工程建设信息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信〔2007〕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稳定机构,推进管理方式,保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快速、有序推进,逐步形成覆盖州、县市、乡镇、村委会、自然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批发市场、生产经营大户的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构建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体系。
(一)完善和稳定工作机构。县市、乡镇还未建立信息服务中心(站)的要以现有农业部门的农经、农科体系为基础,进行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充实,抓紧组建农业和农村信息机构,并解决相应的工作条件,做到有工作机构,有办公地点,有配套设备,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