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州“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1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州“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圆满完成了2007年的工作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继续抓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后续工作的有关指示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根据2008年4月29日全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要求,2008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各级网站平台信息的更新和发布管理,确保网站信息质量和时效性
去年7月以来,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州、县市、乡镇及自然村已全面建成了“数字乡村”信息网络平台和网站。当前,认真做好各级网络平台的信息更新、发布管理,确保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是今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乡村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对各级网站上现有的乡村基础数据要进行全面更新,力争200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首先要更新乡村基础数据和报表。“数字乡村”各级网站上,现有的数据主要是2006年底的数据,现要求统一更新成2007年底的数据,并争取在上半年底前完成。为保持数据的相对稳定和便于数据对比,对基础性的常规指标,如地理状况、海拔、年降水量、国地面积等指标不作更新,仅对变量指标,如人口、收入、农田水利及耕地面积等进行更新,并新增农户建房等指标。其次是更新有关图片信息。网站上的图片要突出远景和整体效果,反映整个村庄全貌,对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的新情况,未按要求拍摄的要进行整改完善,有重大变化的要及时拍摄反映。
(二)及时更新发布“三农”信息。各县市、乡镇要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机制,与省、州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三农”信息。信息的发布要突出重点。首先把面向各级党委、政府的宏观决策和为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的信息服务作为信息发布的重点,突出实时性、趋势性和突发性,在“数字乡村”网站上及时发布乡村基本信息、涉及“三农”的重大政务、政策、技术、市场、统计等信息;其次是严格信息审核把关。从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统一信息发布出口,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和按规定不得公开以及未经许可的信息不得发布;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应用。充分开发利用“数字乡村”网络平台现有数据资源和决策分析系统功能,加强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预测,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及应对意见,努力构建信息分析工作新格局;四是切实做好各级网页的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网站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使其“上档次、有特色、重应用、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