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加快杭州市主城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1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办拟订的《关于加快杭州市主城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加快杭州市主城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的实施意见
(市城管办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为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提升城市品位,现就加快主城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目标要求,加大公厕提升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提高公厕保洁管理水平,进一步塑造重要风景旅游城市和“生活品质之城”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提升改造,到2009年年底,主城区公厕数量达到1100座以上,其中新建公厕100座,改造公厕500座。经提升改造的星级公厕数达到90%,准星级公厕降到10%以内,力争使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公厕的数量、档次、管理、服务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年度目标:2008年计划新建公厕43座,改造公厕257座;2009年计划新建公厕57座,改造公厕243座。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严格建设标准。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注重功能完善、环境清洁,着力解决方便与舒适问题;注重公厕外观与自然环境、文化特色和周边建筑的协调,体现各自特色。
(二)突出改造重点,分步推进实施。按照先国有土地后城郊结合部撤村建居地区以及先易后难的方式分步推进。突出商贸旅游区、人员密集区、如厕难地区的公厕建设与改造。今年重点实施主城区非城郊结合部公厕的提升改造工程。
(三)拓展改造空间,创新管理机制。在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基础上,经规划部门同意,公厕提升改造要尽可能向地上空间拓展,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在确保公厕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公厕提升改造与管理,通过利用空间、出租空间,努力形成经营与管理的良性循环。
(四)充分尊重民意,落实建设主体。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众参与,严格落实“三问四权”(做到问情、问需、问计于民,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做到一厕一表(居民意见征求表)一方案(实施方案),多倾听群众及专家意见,努力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公厕提升改造工作责任主体为各区政府(管委会),具体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