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完成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区县予以奖励的通报
(津政发〔2008〕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6年,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定了《天津市2006-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确定每年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实行“双百分”考核评估,对达标区县予以奖励。为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督查组和市人口计生委考评组分别对各区县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和综合考评。
考评结果表明,2007年各区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发挥党委、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了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的力度,不仅继续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而且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18个区县“双百分”评估总分达标,且全部在180分以上。按照《责任书》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18个区县各奖励5万元。